民眾可分享的司法博物館 專業主題博物館的成形 台南地方法院舊院舍再利用探討 古蹟與歷史建築的修護倫理 專業者推動閒置空間再生的方向 空間再造博覽會座談記錄 展覽評量建議
 
● 再現法院風華 - 空間再造博覽會座談紀錄 時間:二00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持人:
接下來是我們先請地主,黃科長。

黃蔓莉科長:
林教授、徐老師以及各位司法界學術界文化界的先進,以及在座的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這次來到這裡參加座談會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聽取大家的意見做為我們規劃的參考,同時也在這裡藉這個機會感謝徐老師以及所有司法博物館推動小組的成員一直不斷地提供給我們許多寶貴的意見跟點子,司法博物館的設立是司法院既定的政策同時也是執法改革具體核心措施的一個重要的項目。這一家博物館的建立不是我們司法界所能夠獨立完成的,所以希望各界隨時給我們指教。謝謝!


主持人:
我們在台南觀看人士提供更多的意見給我們司法院,黃科長來真的很重要,我們在古蹟裡面它怎麼樣的再利用,怎麼樣發揮它歷史的特性等等,我想這是我們地方的人士或者關心的人士,我想應當去構想的,所以我們可以大家一起來想想說在這個展覽即將結束之後,有一個新的開始,大家凝聚大家的想法可以給這棟歷史建築有一個更好的生命。我們接下來從我的左邊開始,我們文化局對地方法院也有很多的想法,這些想法有些也是地方民眾的想法之一,所以地方怎樣來發展我們可以大家凝聚很多的想法來共同有一個更好的方式,所以我們請文化局長蕭局長。

D. 蕭瓊瑞局長
今天的主持人、徐純教授、司法院的黃科長、地方法院的林法官以及這次參與籌畫這棟的文化資產保存協會的邱理事長,跟古都再生文教基金會張玉璜張老師,還有羅正方羅教授,以及在座的所有朋友大家午安!我非常高興來參與今天的座談會,在這之前我已經來看過整個展覽,我感到在這樣的空間裡面做內容這麼豐富而且條理分明的展覽我覺得非常難得,尤其我所知道經費也非常有限,完全依靠志工朋友們的協助才能有這樣的一個展覽推出,我們絕對要珍惜,不過這展覽時間只能夠到12號也覺得有一點可惜。重要的人力資源的困難,在整個文化形成以後要把它付諸實現,其實最困難的,一方面經費的籌措,二方面是人力的資源,很多人都很簡單的想說反正有了經費就可以有人力,在一般民間是的確,在政府機關裡面是不然,原因是政府機關的任何經費的支用有一定的科目不是說『有錢拿來就請很多人來做很多事』﹝台語﹞,我想這這種文化行政的東西是我個人還未到文化局之前,在文化事務的關心裡頭是我個人一直比較有興趣的一部份,但這一方面我們還要和徐純徐教授多學習,他個人不管是從故宮到現在的博美館﹝以前的省美館﹞,到達今天在藝術學院負責藝術館的業務,整個的行政工作是一個非常複雜,我會先講這麼一段話事實上我也是很希望透過今天的座談會,來了解到司法院的部分在整個行政上已有的或是準備要有的一些作為,我想這些做為會促使我們整個工作也許會推動的更為順暢,那麼在一個地方政府最少在目前我個人還在文化局的過程裡,一直在思考怎麼樣讓這些事情能夠進行的更順暢,不過實際上在談到這個問題之前,我剛才的意思也希望我們黃科長待會兒進一步再跟我們多作一點說明。二方面我也把地方政府對這一事情曾經民間反映上來或是政府機構裡頭作為作一個報告。
以今天來講,我們看到這樣一個司法博物館推動小組是令人振奮的事,在這部分除了很多民間的文史人士之外,最難得的是也有很多我們地方法院或是地檢署這邊的一些同仁,相對於這棟建築在當時地方法院的人希望把它拆除新建大樓是截然不同的一種情況,當時也許很多年輕一輩的朋友還沒有進到司法界來服務,在當時老一輩的想法裡面他們覺得這個地方已經不敷使用了,這個地方已經有所危險啦,各位進到這個空間裡面有沒有注意到兩根柱子它是被補強的定在那個地方,當時的想法裡頭這個地方是要被拆除的,但是我們也非常感念到當時包括傅朝卿老師、黃秋月老師等等,他們的努力促使這個地方能夠真正的被保存下來,而市政府在當時的一種強大的民意的要求之下,與地方法院取得非常好的配合,所以五期的這個地方能夠有這樣的一個空間提供出來,那麼司法院也加以支持。所以整個新館就配合著台南市整個都會的重新計劃把整個行政中心,包括現在已經搬過去的市政府地方議會以及司法機構之外,即將再搬遷的警察局這些重要的行政機關都往五期那邊發展而,在這樣的地方又有另外一個計劃也就是徐明福老師在推動孔廟文化園區,事實上孔廟文化園區張市長也一直以這個為榮,但是我們以一個文化工作者來看,我們要非常感謝徐明福老師在施治明市長任內就開始提這樣的一個構想,我所理解的施市長對這個概念也完全支持。真可惜當時都是在一種規劃的觀念,到了這一兩年我們已經看到一些具體的成果出來,在當時的計劃裡頭,我們這樣的一個地方就被規劃成一個地方美術館,這個地方美術館也不是徐明福老師他們主觀意願的提出,而是從郭柏川的時代,我們知道台南有一位非常有名的畫家叫郭柏川,郭柏川在光復之後從中國大陸北平師範學校回到台南成立南美會,它是台灣美術界裡頭第一個提出來希望建立地方美術館的一個畫壇前輩,甚至當時都已經開始實際行動,希望以畫家的作品出來義賣要成立一個基金會,不過當時對於地方美術館的所在位置並沒有非常固定的,但是在二十年之間地方人士逐漸尤其在地方法院遷到新址之後,就認為這是一個適合作為地方美術館的所在,我認為地方要成立美術館事實上還有很多的空間的特性要去克服,不過為了這個事情我文化局成立之後我也背負著這樣的一個市民的期待,甚至有過幾次的公聽會,因為當時聽說地方法院一定要遷走,但沒有遷之前地方人士就有實際的行動,我們也在好幾個不同畫廊開過公聽會,所有的藝文界人士都很大的指責:「每次都談一談沒有結果」,他們的這種激憤,不過我今天看到竟然沒有一位藝文界的人士來出席這個公聽會,我覺得蠻可惜的,我個人講這段話不代表我認為空間一定要作什麼樣的使用,但是誠如主席剛才所講到的任何一種聲音應該同時被聽到,為了這個事情我也跟潘元石老師主動到司法院面見我們司法院的副院長城仲模先生,城仲模先生也非常坦率的來表明了司法院要把這一棟作為司法博物館的政策,這一點是大家都有共同認知的,副院長他提出一個想法就是-地方美術館的觀念跟司法博物館的觀念事實上是沒有衝突的,很希望兩者能夠相得益彰,以現在國際的這方面專家事實上它裡面的範疇也是非常多樣化,但是它的重點還是在博物館或是比較文物類的,我想以這個空間的性質來講,它做為一個建築過去的歷史保存司法的特性那麼該是被尊重的,對這個事情抱持一個希望,現代我們也可以看到當地方有一些司法界的朋友開始提一個司法博物館的觀念之後,我也跟我們地方法院院長甚至跟林法官曾經私下有過接觸,事實上這個空間司法界的朋友正擔心的是這個空間一旦變成美術館,所有空間的特色會被破壞,包括我們到現在所在的空間的特色,這種顧慮是完全正確的。不過跟諸位報告,最早存在我頭腦裡面所謂的這個園區,它未來的遠景是包括旁邊的以前的地檢署,現在的行政執行處,更重要美術館的典藏空間它可能要到後面進行更大規模的地下開挖跟典藏空間的再造,不過很重要的是除了這個之外,在前面的一些民房,包括金三角的民房我期待市民的共識,如果整個能夠拿掉之後,那麼這個園區變成一個方整的園區,整個門面出來了,再加上對面停車場的地方可做為停車空間,這種觀念底下各位去理解,它的容納量應該不只是司法博物館,它的容納量可以達到一定的強度,所以我先就這個遠景跟各位報告,當然今天的重點在談博物館成立的可能性,不過就這個部份我也很直接的把目前存在的這兩種部份提出來,最後在我們黃科長還沒有報告司法院行政運作之前跟各位報告,在今年度我們特別去找文建會找內部部,最後也從司法院秘書室秘書長名義發一封公文給地方政府,不曉得黃科長知不知道,那麼就說同意了來進行整個規劃,但是在方向上能夠跟司法博物館有所結合,不過一個博物館的成立,牽涉到整個經費的預算,我們在成大的時候想要透過大學法修正去成立一個大學博物館,這個事情是遇到挫折的,在國家整個財政困難裡頭,大學法無法容納一個大學博物館的設立,在法律上沒有定位的時候,就沒有編制,沒有編制就沒有人力,沒有人力同時沒有預算,但是經過司法院在當時既定政策,也能夠未來在立法院說服立法委員整個預算能夠通過,我們當然樂觀其成,不過就以地方政府我們在去年的努力,曾經取得內政部文建會的同意,所以我們目前手邊有四百萬準備著,如果有一個好的開始,這四百萬可以馬上投入近期初級的規劃,這些牽涉到兩個層面,一個是古蹟修護的問題,以目前來講,這個古蹟才身大家可以看到它有一些結構上的問題,也有一些整個細部破損問題,我想都是應該我們可以馬上來面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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