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我們謝謝張玉璜,有關軟體的部份呢,我們推動小組會繼續進行,這段期間其實有很多法學的人,史學的人士包括中研院,然後有一些研究員他們也過來,他們告訴我們說他們現在不只是新港文書,他們現在又發現大批文書,那這些文書現在已經整理的差不多了,所以其實法律文書相關的資料等等應當在台灣有它非常多的可能性,所以他們跟我跟陳檢講說他們那個番契,跟那個原住民的契約,番契最近在整理中,中研院近史所,以後我們網站啊,接下來相關學術界的資源可以進來,讓大家有更好的一個思考方向,好接下來我們請羅正方,羅正方對這整個工作也非常關心,他現在是成功大學研究員。
G. 羅正方
我想我在接觸司法博物館的過程我一直認為它是一個新的市民運動,我有一個很深的感覺,台灣社會運動我所看過的沒有一個像司法博物館這樣特殊的,我在這邊解釋,我也認為透過博物館,如果將來有辦法在台南成立的話也只能靠社會運動的方式來達成,我先來談一下我所期盼想法博物館是值得一提的空間,這空間必須去儲存一些東西去做展示,但我反省這課題它儲存的是什麼?一個博物館所儲存的是歷史紀錄,它所一波一波展覽出來這些東西經過設計安排的呈現歷史的經驗,重點是這個博物館的形成以後它所儲藏的,它所呈現的是誰的記憶?是誰的經驗?從這個角度開始思考覺得說這個意義之類的恆遠,我記得我在美國唸博士班的時候,我在德州念書時,有一次去拜訪學校旁邊的州政府,我一進去的時候看到花崗岩的地板有六面國旗,這六面國旗呢有西班牙人、有葡萄牙人、有德州共和國、有南軍北軍的旗幟,還有美國現在這個共和國,它把所有曾經統治過德州這塊土地從原住民時代到最近等五個朝代的國旗舖在樹蔭的底下,那時候給我感觸很深,我不管這塊土地上面有多少人,多少移民,多少的統治者在這邊進進出出,終究要回頭去面對他們一個一個以怎樣的感情跟態度。
想到台南以後那麼多的歷史空間,那這裡的空間,我的感觸怎樣特別不一樣,這個空間它代表的氣度的一個特殊的權利關係後,以我自己的看法人類歷史有紀錄的文字沒有太多的時間,幾千年而已,特別從部落到城邦,城邦一直到國家,這經過很多年的改變,那麼簡單的講,這個改變,人到最後人跟國家的關係是透過司法在形塑也就是說人必須把自己特別的權利去委託交付給公部門公權力的國家,那這部分在西方文明的發展過程裡面是一直非常經過激烈鬥爭或敏感被討論,有些個人私人的領域跟公家領域怎樣去劃分他們是非常敏感?可是台灣在有歷史以來有了紀錄的七百年以來可能因為統治者不斷在換,我的感覺是這樣子很短時間一直在換,所以用的規章和司法體系都不一樣,所以台灣人民我感覺對權利關係是非常不敏感,也非常避諱,甚至對這些權利關係非常膽怯的,這跟台灣人特殊歷史經驗有關係,在這特殊歷史經驗上我覺得這博物館就有特別不同的存在意義,講到權利關係有很多是人民跟國家的關係我們現在走到前面的紅燈需要停綠燈需要走,並不是我的父母跟我講的,或爭議時候才協同出來的,是國家給命令的,這是以一個特殊權利關係在後面有特殊的規則在我們日常生活裡面不斷的出現這個部分,人民跟國家之間互相互動的事,而在法院也處理了人民跟人民之間平常關係的互動,我一直感覺在不一樣的時代,不一樣的看法,不一樣的觀念,不一樣的權利關係在建構,我曾經聽過唸法律的人講過一句話:「法律是在權力鬥爭下不斷新陳代謝下的產物」,我覺得是這樣,那我覺得博物館以這樣的靜態的看法是擺著什麼樣的內容,這事什麼樣的內容還是很重要,還有一個是記錄非常動態的路程,這次展覽大家辛苦準備我覺得不只是記錄一焦吧哖事件,曾經發生在台南地方法院,我覺得很多項我這樣年紀三十幾歲的年輕人已經不了解焦吧哖的事件是有意義的,在台灣的歷史上它可能象徵了文鬥和武鬥一個劃分最後的分水嶺,是一個人民跟統治者之間非激烈鬥爭後很大的轉捩,這轉捩需要更多的東西人力不管史料也好文學的方式有好藝術的方式也好它詮釋這個東西,我覺得這個焦吧哖意義很重要,很多現在年輕人忘記了如果沒用一個博物館去整理這樣的一個史料,同樣這次展覽內容也有提到六三法的東西,六三法跟民國以後的戒嚴法這些的對比是不是會影響歷史,我最後要講的結論,不管是博物館日後儲存的內容或是要爭取到整個成立,以至於未來的經營,我覺得從下而上得集結跟由民間來發動,恐怕也許無可避免的,它本身處理的就是一個權利的關係,我們很難由國家主體來發動或期待民進黨執政了以後有新的官僚部門能夠全部規劃這個東西,我覺得還是必須要在民間社會裡面能夠說服來參與,然後才能催生出來,那麼這個經營管理模式台灣的公部門恐怕也沒有這個力量來充分管理,必須要借重很多志工的智慧志工的力量,還有很多人的力量來管理,我很同意經營管理的模式未來是更活潑的,我舉個例子如果就六三法跟戒嚴法比對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題目,為什麼未來的環境,不會把這東西委託給台灣法律系的學生大學生、專科學生在他們通識教育裡面去討論這個議題,用這樣的空間去做他們的其中期末報告,會有許多創意的東西出來,可能我們這空間會變成很重要的展示點,這展示點是台灣所有法律系的學生畢業的時候,頒發那本精心的創作給他們,不只是回頭去看過去一些重大的案件,我們新的法律人給他們做一些抒發,我是以一個運動的角度看待,我不止期待公部門盡量的幫助外,還需要更多的志工,更多的社會議題來投入,我把我的感覺跟我這次參與的印象跟各位做一個簡單的報告。謝謝大家!
主持人:
我們謝謝羅正方,他把這個看成是一個博物館運動,這運動本身有人民跟政府的性質,我在這邊我剛剛講其實是交換意見,很多大家的想法都可以表達出來,我們幾位推動小組的人在這些天也有一些基本想法,那這些基本想法呢,我也跟大家做報告,那有些跟蕭局長講的是有共通的,第一個我覺得地方法院的再利用呢應當跟政府的孔廟文化園區包括孔廟本身的圍牆已經打掉了,可以呈現出更開放的空間,所以我們希望地方法院最少之後他的正面可以真的讓他展現風華,所以前面那幾間民房確實要處理的,那麼久不處理變得很奇怪的事,如果整個正面可以呈現出來,整個連結性就可以更豐富,那麼正面的風華,整個牆面的形象是要他表現出來至少你經過府前路就可以看到整個法院的正面,那我覺得是應當去考慮去執行的。
第二個是,以地方法院為主體,所以在古蹟的處理空間應當事以司法為主的博物館,不管用什麼名稱都可以希望它達成幾個功能,第一個希望說以後這邊做為全國檔案的文件資料中心,可以帶動整個學術的研究,尤其是南部,南部在法律的研究所,確實最近幾年才開始有法律研究所等等,所以我希望這邊是因為它做為一個檔案文件資料中心,然後帶動起南部整個對台灣司法史的研究。第二個是我們希望它達成的功能,這個功能就是讓司法走入到生活,走入生活,藉著它空間的特性它的活動的展示可以真正走入生活,那麼這個走入生活結合整個文化園區,這是一個好的搭配,所以我希望司法走入生活這個走入生活的部分,除了是建檔案還有整個司法本身跟生活的接觸,這些關係可能需要從法律的文化,從法律社會學角度去看它整個跟台灣社會整體發展的關係,那麼我希望呢,以後可以做這方面的工作把它列為重點,那相關的搭配在展演活動跟藝文活動,其實它可以做很多方面的發展的。所以我們這一次的展覽我們辦了四場演講跟公聽會跟座談會,那麼其中希望法院的建築是被重視的,不管它的語彙形式跟它所象徵的價值那麼是可以被重視的,在這一個展覽期間特別請王明蘅教授來演講整個法院建築的原形跟形式。我覺得這是一個資產,這資產可以跟我們跟世界各地從希臘開始呢,它整個法院建築的形式做一個很好的介紹或者主題展等等,我覺得這個讓我們了解到法院本身事實上在公共空間這樣的地位這個部分。我希望說這個大家可以仔細去考慮的,希望如果這邊有跟藝文活動或者跟美術活動結合的功能,我們希望那個是以司法為主體的,換句話說公共藝術雕塑美術等等,我們希望它這個主題跟司法有關,所以我才能容納更多美術的功能,但是這個功能是跟司法有關的美術像雕塑繪畫等等,在西洋方面有非常多相關作品,我們希望台灣的相關的公共藝術等等也可以有一個新的發展,這個焦點呢集中在司法,司法本身有非常多藝術不只是司法勝利女神,不只是神殿,不只是NIKE的神話,那麼還有很多司法本身藝術發展的可能性,這個在公共空間在建築形式、公共藝術,還有繪畫雕塑等等它可以整體的呈現出來,所以我們在這方面看的美術館反而是覺得,要跟美術館結合是未來的取向,整個公共藝術重視司法的客體,做為一個倡導的角色,所以在這邊我們討論過以後跟藝術的結合是把它當作是一個倡導性的角色,也就是我們鼓勵把司法有關的藝術文化電影等等去發展,所以我們在這個定位在倡導性的角色,那這個大概是我們在展覽期間跟推動期間凝聚過的共識,也提供給大家參考,那因為這次座談會活動要結束了,所以我們這個意見只是其中一個,我們提供我們自己的意見累積大家的意見。